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年 月 日发出的对下述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不服,请求复审。
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在其中说明复审的理由,复审理由应当针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请求进行申诉,否则不予受理。
发明名称:要求简单明了地反映该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所属技术领域:目的,便于分类。现有技术:对了解的与发明最接近的先进的同类现有技术状况加以说明。发明目的:即实事求是地指出现有状况的问题和不足,指出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发明内容。
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受理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申请专利更正日主要流程是:提出申请;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行政机关审核通过予以更正。
专利申请人请求复审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的专利申请的决定,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次审查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
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申请人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等;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专利申请授予专利的条件是: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3、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专利异议书是就专利局准备授予专利权的初步决定提出不同意见,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的专用文书。专利局应当将异议书的副本送交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