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具体包括:1、当申请人是亲自到专利局递交文件时,以专利局收到文件之日为申请日;2、如果申请文件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等。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确定专利申请日的方法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确定。首先,可以通过邮局将合乎规范的专利申请文件递交,邮戳日即为申请日。其次,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接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以受理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权的归属的确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法》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3、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专利申请获得受理后,应当及时缴纳申请费,较为便捷的专利申请费网上缴费流程大致包括如下: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办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登录账号,选择专利缴费服务,选择网上缴费,在线填写,输入专利申请号和票据抬头,选择应缴费用查询,确认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