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二、没有使用中文的;三、各类申请文件没有按照规定打印、印刷、书写、附图没有按照绘制图形的要求绘制的等。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条件是:1、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或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材料不部分要求。即材料不齐全、不合法、不真实;3、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其他条件。
1、专利申请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是当面递交或者是从国内挂号邮寄诶专利受理机关的。2、专利申请文件包括有申请人要求获得专利权的请求书,并且在请求书中至少应当明确申请专利的类型、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3、专利申请文件中应当有至少看起来像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4、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应用中文;图片或者附图应当不轻易擦掉;文字、附图、照片应当清楚可辩,不应当有涂改。5、申请人是外国人时,根据其国籍、居所或者总部所在地应当是有权申请的,并且申请是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
专利申请不受理的条件有:(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2)申请文件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等。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条件是:1、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或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材料不部分要求。即材料不齐全、不合法、不真实;3、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其他条件。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条件是:1、申请人不具有申请资格,或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材料不部分要求。即材料不齐全、不合法、不真实;3、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