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是什么
2021.07.23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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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专利初步审查也称为“形式审查”或“格式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形式条件进行的审查。初步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符合
专利法关于形式要求的规定,为以后的公开和实质审查做准备;查明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对符合授权条件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授予专利权。
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代理;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4、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
- 法律依据
- 《专利法》
- 第十九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报告编号:NO.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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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只有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办理这一手续。实审请求可以在申请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后提出,但最晚应当在自申请日起3年之内提出。2.答复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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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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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撰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2、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代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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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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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格式上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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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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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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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并在此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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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述情形可以确定专利申请是否需要保密审查:(1)专利申请的内容涉及国防利益的,由国防专利局进行保密确定。(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