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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风险应该由承租人全部负担吗

2022.10.09 合同纠纷 263人浏览举报
解析
租赁合同的风险不应该由承租人全部负担。对于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和不可归责与任何人的原因导致的租赁物损坏、灭失的风险应对有出租人承担;由于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也应当由出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报告编号:NO.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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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熙

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

陈绍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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