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卖了拆迁款归原房主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之间转让,不能卖给非本村集体成员之外的人。如果卖给了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与原房主无关。如果卖给本村集体之外的人,则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拆迁款原则归原房主所有,但如果买卖协议约定了房屋拆迁后所得补偿款的归属,则应当履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原房主应当归还买方购房款,以及补偿买方装修、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
宅基地被征用补偿款归集体。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法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征用补偿款由集体按照户内人口数和征地面积综合考虑分配,依法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发放。
宅基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政府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执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宅基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2、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宅基地拆迁应当补偿住宅费用,具体的补偿表标准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