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的舞台上,总有一些看似陷入绝境的案件,在专业律师的巧妙运作下实现逆转。今天要讲述的这起
建设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案件的两位主人公张某和方某,本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顺利拿到全部劳务费,却遭遇了尾款拖欠的难题。早在2014年,他们从余某、付某处承接了
云南省
蒙自市某火车站和河口北站两处工地的站内铺装劳务部分。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他们组织工人兢兢业业完成了施工,工程也于当年12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施工期间,余某、付某支付了91万余元劳务费,可剩下的尾款却如石沉大海,任凭张某和方某多次催收,都毫无结果。无奈之下,他们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14万余元劳务费及利息。然而,一审法院却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让张某和方某陷入了绝望的深渊,仿佛努力维权的道路被无情地堵死。
就在他们几乎要放弃希望的时候,梁杰律师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梁杰律师深入研究案件后,迅速锁定了一审败诉的核心原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结算价款约定不明,导致张某和方某未能完成举证责任。面对这一困境,梁杰律师没有退缩,而是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从多个角度展开了二审上诉论证。
他首先利用对方自认锁定总价款。尽管双方没有书面合同,但余某、付某在一审中明确认可了张某、方某提交的两份《结算单》所载明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款(104万余元)的真实性,只是对整改费和居间费的扣除存在争议。因此,劳务费总价款已有对方自认,无需另行举证。接着,梁杰律师又针对余某提出的整改费和居间费扣除主张进行了有力的驳斥。对于整改费,余某与建设
公司的结算协议未明确整改原因和内容,且在知晓整改事宜多年后才告知张某、方某,又未给他们整改机会,同时建设公司也未证明整改问题与他们的施工有关,所以整改费扣除主张缺乏事实依据。而对于居间费,若按余某所说的6元/平方米计算,利润与他自己在通话中自认的尾款金额明显矛盾,且合伙人也有不同说法,余某还拒不提交结算证据,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此外,梁杰律师还成功论证了
诉讼时效中断,通过提交2024年2月的通话录音,证明张某和方某多年来持续向余某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多次中断,并未超过法定时效期间。
在梁杰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余某、付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连带支付张某、方某劳务费12.9万余元,并且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余某、付某负担。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即使当事人证据相对薄弱,也不意味着维权无望。梁杰律师精准运用证据规则,成功推翻一审举证责任分配不当的认定,凭借专业能力和诉讼策略实现了二审逆转。他的经验告诉我们,遭遇此类纠纷时,不要被暂时的困境吓倒,要相信专业律师的力量,积极寻找证据,合理运用法律规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梁杰律师拥有211院校本科法学学士学位及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曾就职于央企及世界500强企业,拥有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务实高效的工作风格。他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尤其在建工纠纷、合同争议、
执行异议、
刑事辩护、劳动
工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积淀。他秉持“实战派”办案理念,带领团队累计办理案件1000+件,个人年均办案量超过100件,在眉山及周边地区拥有良好的专业声誉。他还积极通过自媒体开展公益普法活动,为普通群众提供
免费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践行着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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