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杂的法律世界里,每一次维权皆是一场挑战,而
浙江浙杭(
宁波)
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与担当,为当事人点亮希望之光。“以专业立足于宁波·以匠心致敬初心”,这不仅是一句承诺,更是该律所践行的服务理念。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2月18日正式执业,作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直属分所,依托总所四十余年的深厚积淀与26个专业委员会的全省资源,在宁波地区打造了集规范化、专业化、全领域于一体的法律服务体系。律所规模不小,在甬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近100人,还设立了十二大法律事务部,组建了各类服务团队及自治组织,是一家兼具品牌实力与属地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律师执业机构。
律所的陈世民律师在处理一起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及工资差额
仲裁案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24年2月,劳动者张某入职用人单位担任品控主管,税前月薪15000元,双方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然而,2025年初,用人单位未经张某同意,单方面将其调至验布岗位并降薪至6000元。2025年2月
合同到期当日,用人单位以不再续签为由终止
劳动关系。张某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
赔偿金及工资差额。
这起案件难点重重。劳动关系终止性质的认定是关键,用人单位试图以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来规避赔偿金责任,且双方对
调岗降薪的合法性及离职当月工资计算基数争议巨大。要准确界定用人单位终止行为的法律性质并核算工资差额,并非易事。
陈世民律师作为张某的特别授权代理人,迅速开展工作。他全面细致地梳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及工资发放凭证等关键证据,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调岗降薪及终止行为的合法性提出了专业法律意见。在仲裁庭审中,陈世民律师据理力争,有效论证了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并就工资差额提供精准计算依据。最终,仲裁委采纳了陈世民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裁决用人单位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15000元、2025年2月工资差额2047.88元,合计17047.88元,张某的核心诉求得到支持。这一场胜利背后,是陈世民律师的专业专注,以及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着。
在律所内部,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了类案检索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机制、模拟法庭预演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由团队集体研判确定方案,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严谨专业的处理。在质量把控上,实行“本地团队主办+总所专家背书”的协同办案机制,依托总所26个专业委员会全省资源,为案件办理提供强大的支持。服务机制方面,坚持“一案一策、证据先行”,例如婚姻家事团队采用“诉讼+财务+心理+调解”四位一体服务,全方位满足当事人需求。
律所的多位律师在行业内也颇有建树。陈波律师撰写的论文入围宁波律师论坛论文册并获奖;刘兵律师的政协提案获优秀,多篇参政议政成果获得表彰;杨宏成律师更是获得多家权威媒体的
专题报道与署名专业研究文章,律所品牌与专业观点也通过多家主流媒体得到传播。同时,律所积极参与校所合作,助力法学
教育与法律实务的衔接;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公益法律服务,扛起了社会责任。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里,刘兵、陈波、杨宏成、陈世民等律师们,正以专业立身、尽责维权、务实高效的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在法律的征程中,他们将继续以匠心坚守初心,为宁波地区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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