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但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复婚手续后,发给她们的还是结婚证,而不是复婚证。与之前领国的结婚证相比,主要是登记时间的不同和结婚证字号的不同,在性质上还是一样的。
1、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所发的结婚证与初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所发的结婚证是一样的。2、办理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3、经过登记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二婚结婚证和一婚结婚证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证明婚姻关系合法存在的法律证书。结婚登记提交的材料、证件;登记双方的常驻户口簿、及双方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当地婚姻登记处为准)。双方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照(可当场拍照)。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名确认等。
补办结婚登记与补办结婚证的区别:1、实质不同。补办结婚登记是男女双方还未成立婚姻关系而补办登记;补办结婚证是男女双方之间已经存在婚姻关系,因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而补办结婚证;2、补办的程序、效力不同。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
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是可以再婚的。假如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只能属于非法同居,即使生育了孩子,也是不合法的,法律是不保护这样的婚姻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