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办理条件,已纳入公租房轮候册的在册轮候人。办理流程:查看配租通告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配租通告。信息变更,提交认租申请,入围名单公示,打印或提交《认租申请书》。
公租房办理流程具体如下: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
1、对公租房进行拍卖的,公租房拍卖前,承租人承租了公租房的,拍卖后租赁房产权发生转移的,不影响承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内仍然有效。2、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公租房认租就是对于已经开盘的公租房进行申请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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