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
首先,住院要报销先要明确是属于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而非是职工医疗保险,满足以下条件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北京医保住院年度报销上限:30万元。起付线: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报销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报销比例:85%起。
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住院(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费)*(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住院费用收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医院等级,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学生、儿童:学生、儿童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在18元以下,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其报销比例会不同。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