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救援车和清障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置车辆所装备的用于拖曳、牵引车辆的专用车辆。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性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性扣6分。
高速路扣逆行会被扣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十二分。并可处吊扣驾驶证十二个月。
高速上撞上异物时,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应以实际情形而定。如果该异物是前方车辆掉落,那么可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是高速公路管理方存在过错,没有及时清理异物,那么一般是先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向高速公路管理方进行合理追偿。
在高速路上停车的处罚方式为:如果是营运车辆的,对行为人记12分,罚款200元。如果是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对行为人记六分,罚款200元。同时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性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性扣6分。
高速公路超速行驶的,按照规定,超速10%以下的,警告一次,不扣分不罚款;超速10%以上20%以下的,扣3分罚款100元;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扣6分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扣12分罚款200~2000元,暂扣驾照,参加培训。
如果是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如果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尽到了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他可以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