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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2021.10.17 刑事辩护 1119人浏览举报
解析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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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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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生产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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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律师只有了解详细情况以后,才作出更准确的分析,提出对你更有利的方案。如需详细咨询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帮你,说明情况。可以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 购买了无生产日期标签不合规定的农药可以列为假药吗
    你好,由农业部门来依法认定
  • 生产了假药到还没销售就被查封了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吗?
    您好,我是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宋可雄律师,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抽象的危险犯,只要生产或销售假药就构成本罪。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微聊,或电联帮您分析,可选择右上方专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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