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时候确定的罪。那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相关内容的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教育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广安全事故的行为。关于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指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却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致重大伤亡的行为。立案标准包括明知危险、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发生重大伤亡,符合标准将追刑责保障师生安全。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关于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包括: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或有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的。关于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