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判缓刑,从犯也会判缓刑或者免除处罚。主犯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从犯的量刑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主犯和从犯的判决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这取决于他们是否同案审理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可能影响判决时间的几个因素:同案审理:如果主犯和从犯是同案审理的,通常情况下他们会在同一时间被判刑。这是因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考虑所有相关被告人的行为和责任,然后统一作出判决。另案处理:如果主犯和从犯是分开审理的,那么判决时间将会根据各自案件的受理时间和审理进度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从犯的判决可能会在主犯判决之后宣布,尤其是如果主犯在逃或者有上诉行为时。主犯在逃:如果主犯逃跑并且在一定时间内(如一年以上)无法被抓获归案,从犯可能会先行审判和宣判。这样做是为了不影响从犯的法定权利和及时执行司法判决。主犯上诉:如果主犯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而从犯没有上诉,那么从犯的判决将视为已生效,并将按照判决执行。主犯的上诉不会影响从犯判决的执行。从犯的判决时间与主犯的判决时间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这取决于他们是否定为同案审理以及各自的法律程序。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认定主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认定从犯:(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和教唆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
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主犯判三年的话,从犯一般情况比主犯刑罚要轻,比照三年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至于轻多少由法院根据获利的多少、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作用综合判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或者从犯可能有从重处罚情节(例如累犯),此时主犯也不会因从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而从重处罚。
法院在判决缓刑时,如果犯罪分子不得是累犯,如果从犯在五年内有过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的前科,构成累犯的,则不适用缓刑,可能被判实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从犯的处罚,比照主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从犯不是按照主犯金额来判的。共同犯罪中,主犯与从犯都对诈骗所得的金额来负责,在量刑时都按总额来判。共同犯罪中不论主犯从犯,对诈骗所得金额是一起承担责任的,然后再根据作用大小调节各人的基准刑。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在主犯是连续犯的情况下,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同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及主犯对比应处的刑罚来进行处罚。主犯单独作案的犯罪事实及应处的刑罚,应被排除在比照的范围之外。例如主犯与从犯共同盗窃,之后主犯又单独连续实施了多次盗窃的,从犯应比照的是主犯与其实施共同盗窃应受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