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第三者豪掷6万,原配“隔空”追讨:杜小强律师一招锁定“赠与无效”
案件整体概况
本案委托人张三与丈夫李四于2019年
登记结婚,育有一女。2024年初,张三发现李四与第三者王五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查实李四在短短一年内通过多种方式向王五赠与财物7.2万余元,王五仅回转1万余元,实际接受赠与6.2万余元。张三遂委托我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王五返还全部款项。
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庭审中,王五辩称不知李四已婚,属于正常恋爱消费;李四则承认确有欺瞒感情。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赠与事实是否成立?第三者是否明知婚姻状况?赠与款项是否应全额返还?办理此案的阻碍在于如何证明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第三者明知赠与方已婚,同时要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来支持我方诉求。
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1.证据梳理: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亲情卡消费明细、转账凭证等数百条电子证据,从中提取能证明赠与事实、王五明知李四已婚以及财产来源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信息。
2.法律分析:精准运用《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制)、第153条(公序良俗原则)与第157条(无效行为返还),将法律条文与案件事实相结合,形成严密的法律逻辑。
3.庭审策略:在庭审中,围绕证据链条和法律分析进行阐述,针对王五的狡辩进行有力反驳,清晰展示赠与行为的无效性以及第三者的主观恶意。
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简阳市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我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李四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无效。2025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李四赠与王五62,564.62元的行为无效,王五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三返还全部款项。案件受理费686元由王五承担。
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1.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大额赠与第三者的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2.婚外关系中的赠与行为存在法律风险,第三者接受的赠与财物可能会被依法追缴。
3.遭遇婚内财产转移时,当事人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固定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案中,我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精心梳理,成功为委托人张三追回财产,维护了其合法权益。这也再次证明,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专业律师能够为当事人筑牢权益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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