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存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取得住房公积金条件如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有必要存在的。公积金属于普惠制、福利制,经济发达的城邦小国新加坡可以较好地使用,但却不适于发展的大国中国。当前我国住房供应、政策与制度,还在健全完善过程中,发展方向是:低端有保障,中端稍支持,高端靠市场。
公积金除用于贷款外,还可因为购房、建房、装修等事宜,将公积金这一“长期金融不动产”活用起来。贷款者每年还可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冲还住房贷款。很多地区都有可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只要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的在职职工,外籍员工除外等等。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2、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