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用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用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有七大用处:一、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也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当你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只要你正常交纳公积金、时间满一年的(有些地方规定满半年)、公积金帐户内有一定余额的,可按帐户内余额的N倍这个数来申请贷款(最高30万元或20万),而且贷款利率比商业按揭低30%左右。
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途: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所在单位也要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个人所有。
不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拥有以下权利: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由职工所在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蓄一定的住房公积金,用以日后支付职工家庭购买或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修等住房费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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