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当时情况决定。若某人在签合同时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借此机会恶意谈判;(二)刻意隐藏或提供虚假信息;(三)还有其他不守诚信的行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情况分两种:若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下述任意情形导致对方利益受损,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恶意磋商;(二)有意隐瞒或提供不符实情的信息;(三)做出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2、因重大误解产生的民法行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缔约过失的情形包括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而重大误解不属于缔约过失的情形,所以不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通过特定方式撤销:行使主体通常是误解方;行使期限是知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等;途径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要提供证据;经审查确认后会裁决撤销,撤销后有财产返还等相关规定。

在特定环境下决定。若双方当事人于签订合同时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从而对另一方形成了经济损失,该方需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其中包括:(1)以缔结合同为名义,实则暗中恶意协商;(2)故意隐瞒或捏造与该合同相关的关键事实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