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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2022.12.06 劳动纠纷 1561人浏览举报
解析
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了,如果是企业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员工个人诉求了,有诉求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没这诉求而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或赔偿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报告编号:NO.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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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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