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详细什么您好,详细什么情况您好,详细什么情况情您好,详细什么情况况
可以协商结算工资或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不发工资,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效的判决、裁决履行。未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马上叫他结工资
会给。另外如果被公司辞退,并且是不符合流程的,你可以申请辞退补偿。具体流程如下:
1.拿着你的劳动合同,去跟公司人事/薪酬部门谈一下。没有人事/薪酬部门,那就去找老板谈一下。
2.跟老板协监察部门(一般是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前提是准备好资料(证据),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你被辞退,并且不符合流程的的材料。
3.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协调无果,可以调无果,可以到当地劳动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起诉。同样,需要各种材料(证据),这样的证据越多越全对你越有利,哪怕是老板跟你的聊天记录和对话录音都非常有利,只要能证明你们有过约定/协议,而公司没按规定执行。
4.仲裁结果单位拒不执行,你需要向法院起诉。法院判罚,单位继续拒不执行,在判决期结束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以上内容有帮到您,请予以回答律师好评,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