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合同变更是在有效期间内对合同条款修改或补充。主体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人;内容包括保险标的、金额、期限等。它是对原合同调整,需法定程序,旨在适应变化、保障双方权益。

保险合同当事人指直接参与订立合同的投保人和保险人。投保人要付保费,可为自然人等且需具相应能力。保险人是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保险公司。明确其身份和责任利于保障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转保通常属于变更保险合同。它指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将原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保会使保险条款、期限等内容变化,也可能引发主体变动,本质是对原合同关键要素的调整。

合同变更是否违约要视具体情况。未经对方同意的实质性变更,像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属于违约;违反合同约定变更程序,即使内容合理也构成违约。

保险合同可变更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一般不可变更。投保人变更有多种情况,新投保人要满足条件并申请。受益人变更需被保险人同意,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中标的所有权转移也会致主体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