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招标后中标单位不签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法律规定,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招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了招标人不签合同的,行政机关会责令招标人改正,也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中标后中标人不签合同的要承担下列责任:一、取消其中标这个,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二、对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中标后不签合同有下列后果: 一、会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而且可能会被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存在被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的法律风险。
中标了招标人不签合同的,行政机关会责令招标人改正,也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了不可以不签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