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构成从四方面分析。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是故意,客体是解救活动与儿童人身权利,客观是利用职务阻碍解救,实施该行为即构罪,涉罪者担责。

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是如何构成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绑架的儿童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如何立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量刑处罚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怎么处罚量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怎么处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