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的主要来源和渠道是什么?
2024.04.24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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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治安案件的主要来源和渠道,除了公安机关自已发现的以外,主要是通过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等。首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报案、控告、举报是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重要来源。实践证明,通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报案、控告和举报,对于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揭露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保护人民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案、控告、举报的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行使这一权利,有利于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公安机关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报案、控告、举报的权利,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案、控告、举报的,应当及时受理,不得搪塞、拖诿。具体来讲,“报案”,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如亲眼看到某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发生或者发现某一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现场等,而向公安机关报告,有些情况下,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谁,报案人并不一定知道。实际生活中,报案也包括有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现场被群众抓获,当场扭送至公安机关或者交给人民警察。“控告”,通常是指被侵害人及其近亲属,对侵犯被侵害人合法权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向公安机关告诉,要求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控告人知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谁。“举报”,一般是指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知情人在治安案件发生后,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如举报人得知某一违法活动及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而向公安机关报告。依靠人民群众的报案、控告和举报,是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打击违法活动的有力措施。其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主动投案,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处理治安案件,降低办案成本,国家应当鼓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行为人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在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未被公安机关发现以前投案的;二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虽已被公安机关发现,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尚未被公安机关查明而主动投案的;三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发觉,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尚未受到公安机关传唤、询问等而主动投案的。主动投案的形式也有以下几种:一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本人直接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的;二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有关国家机关投案的;三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由于某些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投案,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采用信件、电话等方式投案的,等等。再次,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如果发现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该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里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商、税务、海关、卫生检疫、
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指负有侦查、检察、审判职责的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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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治安案件办理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
徐传富律师
2019.04.04
1070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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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的情形如下:(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孙政律师
2019.08.02
218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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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查处原则具体如下: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孙政律师
2019.08.02
301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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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追诉期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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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管辖由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是关于治安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而言,管辖可以分为职能 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办理治安案件的主管机关应当是各级公安机关,因此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事权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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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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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治安案件的处理期限是30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孙政律师
2020.10.12
1637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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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的管辖问题没有作具体规定,只是在第7条中原则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因此,在治安案件的管辖上不宜简单化的一律按照地域或者级别来确定。
孙政律师
2019.09.02
128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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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追诉时效是六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