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遗嘱执行人和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同一人的。随着树立遗嘱行为的普及化,很多人都会立下遗嘱,以利于日后按自己的意向来处理遗留在世的财产。遗嘱执行人由立遗嘱人指定,可以是继承人或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但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并不是衡量一份遗嘱是否成立、生效的要件,所以遗嘱执行人的缺失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遗嘱生效后,遗嘱执行人将成为遗产管理人,按照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管理。
《民法典》第 1133 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首先,被继承人如果去世前没有新立有法律效力的其他遗嘱,该遗嘱不会失效。
其次,这种情况下遗产如何处理?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所以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如果对回答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谢谢!
您好!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同一个人,遗嘱执行人是由立遗嘱的人指定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继承人不得成为遗嘱执行人。但鉴于遗嘱执行人是监督遗产严格按照遗嘱分配继承的监督作用,可指定他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其他部分有效,只是遗嘱原指定的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继承人继承的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