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并非必须公证,形式有自书、代书、打印等多种。公证遗嘱经公证机构审查,证明力高,能减少纠纷。未公证遗嘱符合法定要件也有效,如自书遗嘱满足相关要求即有效,遗嘱人可按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公证。

遗嘱并非都需公证,公证遗嘱公信力高。我国法律认可多种遗嘱形式,如自书、代书等,只要符合要件就有效。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公证遗嘱在多份冲突时效力曾优先,《民法典》实施后有所变化。

遗嘱公证通常需遗嘱人亲自到场,这是法律规定要求,能确保遗嘱真实,防止伪造篡改,公证人员要核实关键信息。特殊情况如身患重病等无法到场,意识清醒时可申请公证人员上门办理,一般应亲自去,特殊可申请上门。

遗嘱公证并非必须进行。从效力看,多种形式遗嘱符合要件均有效;从当事人意愿出发,是否公证取决于个人选择;公证遗嘱虽有较高公信力,但《民法典》实施后不再有优先效力,遗嘱是否公证由当事人决定。

遗嘱不必须公证,公证遗嘱证明力和公信力高,在执行和纠纷诉讼中更能体现立遗嘱人意愿。除公证遗嘱外还有多种合法遗嘱形式,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想法律效力高选公证,想简便可选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