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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公证

2020.12.26 婚姻家庭 130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遗嘱不能在异地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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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是否可以异地公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在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行动建议:1、遗嘱人住所地一般是指遗嘱人户口所在地,遗嘱行为发生地是指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时所在的行政区域。

    李丽律师 2022.06.27 265人看过
  • 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房产继承遗嘱公证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黄世萍律师 2020.11.30 2278人看过
  • 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顾斌律师 2019.08.05 1082人看过
  • 公证异地可以办理吗

    部分公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动产可以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但是不动产只能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

    李键键律师 2019.01.07 2606人看过
  • 公证异地可以办理吗

    部分公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动产可以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但是不动产只能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

    李键键律师 2019.01.18 738人看过
  • 民法典中遗嘱是否可以异地公证

    不可以。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律师 2021.01.19 747人看过
  • 遗嘱是否必须办理公证

    不是。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经公证的遗嘱效力是最高的,能够避免对于遗嘱真实性所产生的纠纷。

    杨大虎律师 2020.07.17 886人看过
  • 办理遗嘱公证可以更改吗

    公民立遗嘱后,并非不能更改,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情况发生改变,这时立遗嘱人便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变更遗嘱的行为。但遗嘱的作出毕竟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民法典》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公民变更遗嘱的,只能。

    李凯季律师 2022.05.06 0人看过
  • 公证后的遗嘱是否可以撤销

    公证后的遗嘱是否可以撤销关键要看撤销的理由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李全利律师 2021.01.19 1179人看过

程杰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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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关于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嘱公证能异地办理吗
    你好,可以的。
  • 你好我想问一下异地办理遗嘱公证可以么
    不可以。遗产继承公证必须是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您好 继承股权是否可以在异地的公证处办理
    您好,我是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的张丽珍律师,我们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对于您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quot; 手续: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quot;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quot;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quot; quot;需提交资料:1.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quot; quot;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quot; quot;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quot; 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配偶去世后,对房产拥有继承权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和配偶死亡证原件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需要把去世的配偶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聚集到公证处,当场一致确认同意把不动产过户到其中一个继承人。继承公证办好之后,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继承过户,将房产证办理更名。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
  • 现在立了公证遗嘱,后面在立公证遗嘱,前面公证遗嘱失效是否有补偿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 你好,你们那办理房产遗嘱公证吗?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可以协助完成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有些遗嘱不需要公证,例如自书遗嘱。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准备材料:
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办理时长: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1-2个小时就可以完成。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遗嘱人亲笔签名。
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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