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可指定继承,是被继承人处分财产的法律文件,能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保障其处分自由,可依意愿分配,如让尽孝子女多继承或指定照料者继承特定房产等,但需为缺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者留份额,应依法尊重和执行。

遗嘱公证无指定区域限制,自然人可依法律立遗嘱并指定执行人,公证机构可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实践中,遗嘱人可向多地公证机构申请,需按程序提供材料确保公证顺利及遗嘱有效,公证机构会严格审查。

遗嘱指定监护具优先性。它尊重被监护人及遗嘱人意愿,父母可遗嘱指定监护人,父母亡或失监护能力时按遗嘱确定。与法定监护相比更具个性化,虽具优先性但若指定监护人不适宜,相关部门可另行指定以保障被监护人权益。

遗嘱可指定隔代继承,包括代位继承(子女先亡由孙辈代位)和遗赠(给法定继承人外的隔代孙辈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指定隔代继承有效,但实践中为避免纠纷,遗嘱应规范明确,必要时公证。

遗嘱可指定一人继承遗产,自然人可依法律规定处分财产并指定继承人或赠与他人。实践中可通过多种形式表达,如自书等,但各形式有法定要求,以确保遗嘱有效真实,体现遗嘱人财产处分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