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明是
北京市盈科
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深耕北京法律界近20年,擅长
刑事辩护。在
江西、北京等地的相关案件处理中表现出色。曾为一起多人
醉酒性侵案的被告人辩护,通过梳理证据、提出辩护意见等为当事人减轻处罚。此外,他热衷公益普法,在北京社区开展超100场讲座,还为残疾人提供援助,在业内口碑良好。
姚志明律师专业辩护,为性侵案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
律师简介
姚志明,党员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律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一部)副主任,兼任北京市评估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曾任北京市
朝阳区人民
法院特邀调解员。他毕业于南方冶金学院(现更名为江西理工大学),深耕北京法律服务近二十载。姚律师核心深耕刑事辩护全流程,擅长处理不批捕、
取保候审、不起诉、
罪名删减、量刑从轻、
缓刑等核心法律事务,办理职务犯罪、
经济犯罪、人身类重罪等各类疑难刑事案件。他累计经办近800件诉讼案件,全部案件本人全程跟进办理。曾获2017-2025年连续九年律所优秀律师,还先后荣获优秀刑事律师、优秀公益律师、风险控制贡献奖等多项荣誉。其代表性案件包括多人醉酒性侵刑事案件。他的执业特点是经验丰富、亲力亲为、坚守底线、口碑良好。
正文
专业辩护,为当事人减轻刑罚
在多人醉酒性侵刑事案件中,两名男子将醉酒无自主意识女性带至租住地实施侵害,
公诉机关指控二人构成轮奸。姚志明律师为其中一名被告人担任一审辩护人。
-事件背景:当事人与同案人在北京市公共场所,将醉酒后的A某带至暂住地。当事人先与A发生性关系,因自身客观原因未逞,后同案人又与A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A报案称被盗,当事人被抓获,其在公安机关给同案人打电话,让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案人自行到案。公诉机关以二人构成
强奸罪、存在轮奸情节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难点:公诉机关指控构成轮奸,轮奸属于强奸罪法定加重情节,量刑较重。要为当事人减轻处罚,需在法律层面找到有力的辩护点。
-律师实操动作:
-全面梳理全案被害人陈述、
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现场勘验、被告人供述等全套卷宗证据。逐一核对法医物证鉴定、伤情记录、现场笔录、110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区分两名被告人各自行为,梳理当事人属于
犯罪未遂的客观证据。
-针对当事人行为定性、犯罪形态、法定从轻情节出具完整书面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梳理当事人具备的三大从轻情节:犯罪未遂、立功表现、当庭自愿认罪,同时核实被害人出具的谅解材料作为酌定从轻依据。
-当庭围绕是否构成轮奸、犯罪未遂、立功、认罪谅解四大核心情节展开法庭辩论。书面提出当事人不构成轮奸、犯罪未遂、具备立功,请求法庭减轻处罚,当庭针对公诉机关轮奸指控、量刑建议发表辩论意见。
-结合刑法量刑规则,向法庭提出减轻处罚的量刑参考意见,完整提交全部从轻情节佐证材料。配合法庭完成庭审流程,协助当事人如实供述,向法庭完整提交立功证明、谅解材料等佐证,清晰向法官阐释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案件成效/人文价值:法院虽未采纳“不构成轮奸”的辩护意见,但全面采纳了未遂、立功、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从宽情节,对当事人减轻处罚。被告人(姚志明委托人)犯强奸罪,判处
有期徒刑四年。这体现了姚律师专业的辩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益普法,传递法律温暖
姚志明律师在办案之余积极投身公益普法事业。他常态化社区普法,累计线下法律讲座超100场,普及群众高频关注的
法律知识;还为残疾人群体开设无偿刑事
法律援助通道。他曾做客央视《奋斗》栏目,多次接受《法制网》《新京报》媒体专访,普及法律知识。他的公益行动让更多人了解法律,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结尾总结
姚志明律师在近20年的一线办案生涯中,凭借丰富的经验、扎实的刑辩功底、亲力亲为的办案态度和坚守职业底线的原则,办理了近800件诉讼案件,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同时,他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展现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他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身陷刑事纠纷的当事人筑牢法律保障,在律师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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