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公证遗嘱法律效力较高。公证能确认遗嘱真实合法,减少遗产分配纠纷;遗嘱人要亲自申请、提交材料,经审查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虽无优先效力,但能辅助判断意愿,对遗嘱执行和遗产分配意义重大。

公证遗嘱不意味着直接继承。它是经公证机构依法公证的遗嘱,证明力高,但遗嘱继承启动有条件,包括遗嘱人死亡、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不存在其他影响继承因素,满足这些才能按公证遗嘱继承。

继承遗嘱不必须公证。遗嘱有效性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满足条件即便不公证也有效。公证遗嘱证明力高,多份遗嘱冲突时曾优先,现以最后遗嘱为准。遗嘱人可按需决定是否公证。

遗嘱继承不必须公证。遗嘱有多种形式,公证遗嘱只是其中一种,并非生效必备条件。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即使未公证也有效,公证遗嘱证据效力相对强,曾有优先性现取消,遗嘱人可按需选择是否公证。

遗嘱公证按遗嘱人意愿分配遗产,可指定法定继承人或赠与他人。顺位继承在无遗嘱时按法律规定顺序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等。遗嘱公证与顺位继承本质不同,突破法定继承顺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