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关于房产的继承有遗嘱,应按如下继承:按照父母遗嘱上有关的约定继承房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要的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效力。
办理继承父母房产公证的步骤:(一)、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二)、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三)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最后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父母房产没有立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首先应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带好需要的证明材料: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资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等。
父母尚在,房产遗嘱公证给给儿子但意外去世,可以去公证处修改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房屋继承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步: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4、遗赠、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三者是不同,需要支付相应房产过户税费。继承房屋的继承人应当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办理过户登记,应当到不动产权属登记机关申请。需要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1、房产继承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2、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核发回执;3、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