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以下范围:(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按《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2、遗嘱可以将所有财产都归妻子所有了,如果权利人的父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该遗嘱没有这样做,就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一般情况,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情况:其共有财产中属犯罪分子应有的一部分,如犯罪分子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犯罪分子个人应有的财产,如犯罪分子个人出资购买的股票等。
遗嘱继承的遗产是否是个人财产视情况而定。如果遗嘱中有指明一人继承的,是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指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首先,在共同财产分割时我们首先应遵循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若存在真实有效的财产处理协议,以协议优先原则来对财产进行划分。其次,只有在无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才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照顾”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