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一般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仅在对方收到要约邀请后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一经发出,不得随意撤销,并且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他们的区别是:(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二)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无法律拘束的效果意思。
要约条款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要依据受要约人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按规定作出承诺的,要约条款成立,产生合同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等。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第一,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第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第三,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他们的区别是: (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二)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无法律拘束的效果意思。
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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