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事故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提供资料进行理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申请保险理赔金时一般要提供: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投保人投保意外保险后,因意外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金。所谓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残或身故,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而自身疾病导致的死亡意外险是不能获得赔偿的。
死亡赔偿。当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伤残赔偿。当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时,保险公司给付伤残保险金。医疗费用赔偿。当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支出时,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赔偿部分医疗费用。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关于这个问题,具体需要看您购买的意外保险的保障内容,如果其中包括了意外医疗保障,您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如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病历、身份证、保单,到保险公司申请意外医疗报销,保险公司将会根据您的实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赔偿。
意外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保障的对象是人的身体,当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残或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赔偿保险金。
保障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跌倒、交通事故、拥挤踩踏事故、意外坠楼、外来人员砍伤事故造成学员人身伤亡。意外身故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赔偿金额、意外伤残按照伤残等级比例确定赔偿金额、意外医疗扣减免赔额或者免赔率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赔偿。
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四项,下面是这四项给付赔偿的详细内容: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