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合同的时候,履行公平诚信原则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如果签订的合同是不平等的,对一方是明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属于无效的,那么合同订立有失公平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有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非当然无效。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显失公平合同,撤销前合同有效。若在规定期限行使撤销权,合同自始无效;否则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合同有失公平,可通过三种方式处理:一是与保险公司协商,调整或修改不公平条款;二是申请撤销合同,受损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证据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三是向监管部门投诉。处理时要及时并保留证据。

有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撤销前合同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受损害方有一年撤销权,五年不行使则消灭,证明显失公平需证据。

若认为遗嘱失公平,可参考应对方式:审视遗嘱合法性,不符法定形式可主张无效;查看是否有可撤销情形,受欺诈胁迫等可申请撤销;考虑是否违公序良俗;若仅分配不公但合法有效,效力一般被认可,有纠纷可协商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