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是非法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也可以报警。用人单位无论是在劳动者入职签订合同时还是依法解除合同离职时扣押劳动者个人档案都属于违法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所以,用人单位是不能扣留员工的身份证。但是,用人单位如果在征得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员工的身份证且在依法使用后及时返还并不违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扣留离职员工的档案和保险关系。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用人单位招录需要,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复印件等,可以核对原件,但原件核对完后应当返还给劳动者。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不可以口头辞退员工,辞退员工需要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需要至少保存两年备查。而且,满足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才能单方面辞退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
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原因,如大面积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对于个人原因的辞退应当做好全面考核工作,不可偏听偏信,更不能公报私仇。对于曾经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应当尽量为其寻找其它合适的岗位。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是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保证金或扣押身份证都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