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相关法律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是国内外流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租借人才的一种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管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分别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人才派遣合同,以规范三方面在派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派遣期间用工单位与派遣人员发生人事隶属关系。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能辞职是无效的。劳动者在任何时候辞职都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应当留存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再要回工资。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协议;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后,仍需裁员;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等情形可以退回被派遣的员工。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三期;工作满15年,离退休不到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