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符合法定情形时有权利辞退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六种情形下,单位可直接辞退;还有三种情形,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一般无权对员工罚款,因为罚款属行政处罚权,单位非行政机关无此权力。但合同或制度有合法约定时,员工违规致损,单位可要求赔偿,每月扣除工资不超20%,员工可维权。

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时有权让员工离职。员工有过错时,单位可单方解约;非员工过错,单位提前书面通知或多付一月工资也可解约。若单位违法解约,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赔偿金。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劳动组织、工资分配、奖惩、劳动合同解除等权利。如可自主招聘、安排工作、定工资、奖优罚劣、依规解约,这些权利保障生产经营,但行使时要守法并保障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一般无权随意扣工资,应按合同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特定情形下可依法扣减,如劳动者造成损失、代扣税费等。无正当理由扣工资,劳动者可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