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包括,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
遗弃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包括,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对遗弃罪进行了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三)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
对于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根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情节恶劣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强奸罪的从重情节包括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