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确实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定免责条款,而按照民法规定,因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必须注意劳动关系是一种从属性的不对等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中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劳动关系不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及其家庭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如果用人单位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免责,将会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存,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疫情发生之初,人社部、最高法院就发出通知:“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不得以疫情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裁员的,但企业可以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为了给您最好服务,可以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你好 需要结合疫情和企业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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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裁员,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没有提前30天通知,也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