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通过网络售卖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一针瘦”减肥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公安出具的起诉意见书认定其销售数量达15400组、涉案金额四十余万元,随后万某被
刑事拘留。家属心急如焚,第一时间委托李骥律师介入案件。在这个案件中,主要面临3个核心问题,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李骥律师是如何解决的。
如何降低当事人被
逮捕风险?
李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多次会见万某,不放过任何细节,详细核实货品品类、交易往来、上下游对接等情况。同时全面阅卷,逐一核对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检验鉴定报告等在案证据。经过仔细分析发现,当事人经营品类繁杂,交易流水并非全部对应涉案减肥针,且本案缺少发货清单、送货记录、下游证言等关键佐证,仅凭现有材料无法支撑侦查机关认定的销售数量与金额。另外,万某被查扣的产品经检验未检出违禁成分,危害性较低。而且万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观悔罪态度良好,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综合这些要点,李骥律师在提请逮捕阶段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这份意见有理有据,切实指出了案件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万某的可从轻处理的情节。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这个意见,万某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
取保候审,降低了在看守所
羁押带来的身心压力。
怎样核减起诉的涉案金额?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涉案金额的核减成为关键问题。李骥律师持续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在辩护意见里,他重点指出起诉意见书认定的涉案金额证据存在重大瑕疵。比如,前面提到的交易流水不能简单等同于减肥针的销售金额,缺少关键发货和收货记录等证据证明。通过这样清晰的分析和论证,要求检察机关依法核减涉案金额。
检察机关充分核查全案证据,被李骥律师的辩护观点说服,在最终起诉书中对涉案销售数量、金额作出大幅下调,认定销售632盒、涉案金额一万七千余元,与侦查阶段认定数额差距显著,大大降低了量刑的档次。
庭审时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庭审阶段,李骥律师并没有松懈,他继续结合万某的具体情节展开辩护。万某主动全额退赃,展现了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自愿认罪认罚,表明了他对自己错误的认识;人身危险性低,说明他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小;适合社区矫正,意味着他可以在社会监督下进行改造。
李骥律师将这些情节一一阐述,让法官全面了解万某的情况。综合全案事实与辩护意见,
法院采纳了全部从宽意见,最终判决万某
有期徒刑七个月,
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
罚金。
在这起万某妨害药品管理案中,李骥律师凭借细致的证据甄别与专业法律论证,成功大幅降低涉案金额与量刑档次,为当事人争取到非监禁刑,其严谨办案、全程跟进的执业表现,获得万某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
李骥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任
北京盈科(
芜湖)
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他曾是部队军官、人民警察、公职律师,具备部队、公安、律师多重职业背景。庭审风格犀利,敢于对抗、善于辩论,擅长办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他经办案件多在侦查初期即介入,能有效阻断不利证据形成。如果你在刑事方面有法律需求,李骥律师会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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