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末位淘汰不必然等于辞退。从法律角度,末位淘汰制作解除合同依据,要满足多方面要求,符合条件才合法有效可视作特殊辞退形式,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赔偿金,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程序。

此时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的行为便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依照经济补偿金额的双倍标准来给予相应的赔偿金。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末位淘汰被辞退,劳动者一般有补偿金。“末位淘汰”非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理由,若单位仅以此辞退属违法,要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二倍);若能证劳动者不胜任且经培训等仍不行,解除需通知或付代通知金并付补偿金。

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不合法,用人单位要担责。判断其是否合法,关键看有无法定情形。若违法解除,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末位淘汰辞退员工通常不合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符合法定情形,“末位”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以此辞退员工属违法,员工可维权,企业或需继续履约或支付赔偿金,不能简单用此制度辞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