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缘起,患方面临困境
2017年,李某某因身体不适前往某区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并给予头孢类药物输液治疗。然而输液过程中,李某某突发躁动、面色青紫、抽搐等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误诊误治、抢救不及时等重大过错,多次与院方协商,却未能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委托张洪兵律师提起诉讼。而尸检报告表明,李某某是因肥厚型心肌病致急性心功能不全猝死,属于自身基础疾病,这无疑给患方维权增加了巨大难度。
二、律师受托介入,精准梳理争议
张洪兵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家属申请封存病历,确保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同时,他同步向
法院提交医疗过错鉴定及尸体解剖鉴定申请。面对尸检结果显示的患者自身基础疾病为主因的不利局面,张洪兵律师没有丝毫退缩。他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精神,逐页梳理长达百余页的门诊及抢救病历,从中精准地发现了医方存在的三大核心问题,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凝练辩护观点,凸显医方过错
首诊疏忽错失关键线索
首诊时,医方未详细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及家族史,也未进行心电图等相关鉴别诊断。这种疏忽导致医方未能识别出肥厚型心肌病的潜在风险,使得患者在后续治疗中未能得到针对性的诊疗,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护理观察缺位延误时机
输液过程中,护理观察不到位是医方的又一重大失误。护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患者早期过敏反应及心功能异常征兆,错过干涉窗口期,最终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无法挽回。
抢救操作失范加重后果
在最为关键的抢救阶段,医方用药及操作不规范。不规范的医疗行为严重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使得患者失去了最后的生存机会,医方对此难辞其咎。
四、推进司法进程,助力患方获赔
在
司法鉴定听证会上,张洪兵律师围绕医方存在的三点核心问题展开充分论述。他指出医方的诊疗行为违反了临床诊疗指南及护理规范,其过错虽非致死主因,但对患者死亡起到了明确的诱发作用。最终,鉴定意见认定医方存在医疗过错,过错参与度为1%至20%。庭审阶段,医院仅同意承担10%的赔偿责任。张洪兵律师结合鉴定意见及临床诊疗常规,强调医方作为专业医疗机构,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其疏忽直接导致错过干预窗口,应在鉴定区间上限确定责任比例。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张洪兵律师的代理意见,酌情判定医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经核算,法院判决支持医疗费、死亡
赔偿金等共计十五万余元。扣除医方已垫付的费用后,当事人实际获赔十余万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五、案件价值升华,彰显专业担当
此案件中,患者自身基础疾病是死亡主因,维权难度极大。但张洪兵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利局面下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件的成功不仅为患方讨回了公道,也体现了法律对
医疗行业规范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有助于推动医疗行业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六、主办律师风采
张洪兵律师执业13年以来长期研究医疗行业和
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作为医学与法学复合背景的律师,他曾任三级医院医务科职务。他不仅是
重庆依律汇律师所主任,还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妇幼卫生学会医事法律专委会秘书长。其主要业务领域涵盖医疗机构合规管理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擅长企业和医疗机构
股权架构设计、财税法律风险等法律风险审查,现担任三十几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