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本清源,梳理司法裁判主流观点
最高人民
法院虽未针对此类案件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但各地高院在司法裁判中逐渐形成一些统一的审判逻辑和裁判规则。对于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首先要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需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断过错时,需参考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行业通行标准等。在确定责任比例时,应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等因素。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科学合理,且符合法定程序,法院通常会予以采纳。
三、个案视角拆解法律适用
1.案情简述
患者因咳嗽咳痰至某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输液,治疗中突发面色紫绀、呼之不应,经心肺复苏后转入多家医院,最终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患方亲属委托张洪兵律师代理本案,一审判决后院方上诉。
2.传统办案思路弊端
传统办案方式可能存在对病历资料审查不细致的问题,未能精准抓住医疗机构的关键过错点。在鉴定过程中,可能缺乏对专业规范的系统运用,无法清晰阐述因果关系。面对医疗机构的上诉抗辩,可能不能紧扣证据和专业标准进行有力反驳,导致责任比例被下调或
赔偿金额减少。
3.实操办案要点提炼
-证据梳理:全面梳理门诊及住院病历、抢救记录、转院病案及外购药票据等,像本案中张洪兵律师敏锐抓住医疗机构在二级护理执行、巡视记录缺失、心肺复苏操作不规范三处硬伤,为后续鉴定和庭审奠定基础。
-
司法鉴定:依法申请医疗过错及伤残护理依赖等司法鉴定,在鉴定听证中围绕护理规范与专业教材标准,系统阐述院方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推动鉴定机构作出合理认定。
-庭审应对:针对医疗机构的上诉抗辩,紧扣鉴定人出庭证言与专业教材标准,指出其抗辩理由的不合理性。如本案中指出巡回护士职责不能用治疗护士输液记录抵替,鉴定文字校对错误未影响过错实质认定,不符合重新鉴定法定条件,从而说服法院维持原判。
四、主体简介
张洪兵律师是
重庆依律汇律师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本科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深造,取得硕士学位。他执业13年以来长期研究
医疗行业和
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妇幼卫生学会医事法律专委会秘书长。主要业务涵盖医疗机构合规管理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擅长企业和医疗机构
股权架构设计、财税法律风险、私人家族财富传承等法律风险审查,现担任三十几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在本次医疗损害二审案中,充分体现了他在重大医疗损害二审中医法复合、书证反击与鉴定攻防的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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