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官司需要的证据: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医疗事故起诉需准备的证据有以下几点:1、门诊及住院病历。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6、死者尸体。上述有关医疗事故案件的证据,有的保存在患者手里,如门诊病历及门诊X光片、CT片等,但更多的则被医院以档案形式保存。
打医疗事故官司的步骤是:整理搜集现有的证据、确定好管辖法院、判断是否请律师以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立案之后做好开庭准备。开庭一般要准备的材料有证据复印件、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找专业医生咨询,从医学上了解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有瑕疵,如有,再带着相关病例等材料找到专业医疗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知道医方的过错在哪。
第一、如果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但是如果是单纯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到医院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并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打官司的程序为: 1.原告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 2.法院决定受理的,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3.当事人按照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4.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主要看法院适用什么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医疗事故纠纷,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医疗事故纠纷,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举证下列证据证明:1.患者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2.检验单。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3.处方即药品。4.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委托。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组成鉴定组,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