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起诉需准备的证据有以下几点:1、门诊及住院病历。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6、死者尸体。上述有关医疗事故案件的证据,有的保存在患者手里,如门诊病历及门诊X光片、CT片等,但更多的则被医院以档案形式保存。
医疗事故起诉需准备的证据有以下几点:1、门诊及住院病历。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6、死者尸体。上述有关医疗事故案件的证据,有的保存在患者手里,如门诊病历及门诊X光片、CT片等,但更多的则被医院以档案形式保存。
医疗差错属于医疗事故,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医疗事故的判断标准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明显人身损害;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委托。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组成鉴定组,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一)患方提交材料:1、患者身份证;2、患方陈述;3、代理人委托书;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二)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等等。
医疗事故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为医务人员;(三)客体为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医疗事故官司需要的证据: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