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争议,律师介入明确医方主要责任
解析
一、案情简介
2025年3月,25岁的孕产妇L某因“停经40+1周,腹渐隆”入住某医院待产,入院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合并轻度贫血等。3月27日,L某经侧切、肩难产助产娩出一男活婴。然而,新生儿出生后即出现“右上肢无自主活动”的情况,被诊断为“右侧臂丛神经损伤”。此后,患儿辗转多家医院治疗,接受了臂丛神经探查等手术,目前仍在康复中。
二、办案经过
鉴定程序参与
纠纷发生后,患方家属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因双方分歧大,协商一致先行委托司法鉴定以明确责任。随后,患方委托张龙和马蕊律师参与鉴定程序。张龙律师作为外科学医学硕士,国内稀缺兼具三甲医院临床医师经验与医法复合专业能力的医疗纠纷专项律师,在执业前曾任职西安市三甲医院临床医师,非常熟悉临床诊疗流程。他深知此次鉴定对于确定医院责任的重要性。
双方观点交锋
在2025年9月30日的鉴定中心听证会上,律师代表患方系统陈述了院方诊疗过错。患方认为医方对分娩时机及方式的选择违反诊疗原则,未充分评估顺产风险,对产妇特定病情及相关风险告知不充分、不具体,且在发生肩难产时,助产操作粗暴导致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而医方则称产前已履行告知义务,患方签署了《分娩知情同意书》,新生儿转科后也建议其上级医院就诊,已尽职责,不存在过错。
鉴定意见出炉
鉴定机构出具意见,认定医方存在诸多过错。对于“巨大儿”未予诊断,对该产妇“巨大儿”进行阴道试产分娩存在的风险未针对性告知;孕妇L某妊娠期糖尿病且孕育巨大儿,医方未按照《妇产科学》相关论述给予“剖宫产”分娩建议。结论是医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L某之子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过错原因力为主要原因。
三、案件分析
争议焦点判定
本案的关键争议在于,患方已签署载明一般风险知情同意书,医方是否仍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鉴定意见和法律分析给出了肯定答案。医方违反了针对该产妇具体病情的高度注意义务和精准告知义务,妊娠期糖尿病合并巨大儿是明确的剖宫产指征,医方未评估论证并提出明确建议,其提供的格式文本《分娩知情同意书》不能替代特殊说明义务,所以医方“已尽告知义务”的抗辩不成立。
常见医方过错梳理
结合判例研究和本案情况,常见导致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的医方过错包括对产妇孕期管理及胎儿状况评估不到位、分娩方式选择错误、缩宫素应用不规范、助产过程操作不当以及告知不足等。
四、案例启示
对医疗机构的警示
此案例深刻揭示了规范诊疗行为与充分知情同意的重要性,且二者都需建立在个体化评估基础上。医疗机构应吸取教训,风险告知不是免责条款,要结合患者自身病情,严格遵循诊疗规范,详细告知各诊疗方案利弊并给出专业建议,让患者能充分理解并权衡。
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提醒
患者在面对医疗决策时要保持审慎,仔细阅读并理解知情同意书内容,对不明确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医方咨询并要求解释,签署医疗文件前确保充分了解并接受相关风险。
司法鉴定的重要性
案例凸显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司法鉴定的关键作用。当医患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时,通过专业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明确责任归属,为纠纷公正解决提供有力依据,既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也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声誉。
张龙律师长期受聘担任多家三甲医疗机构、卫健行政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既熟悉医疗机构合规管理、医患纠纷内部处置流程,也精准掌握卫生行政监管、医疗行政处罚相关规则。在众多类似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他凭借深厚的医学和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助力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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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律师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西安
擅长:
人身损害、医疗纠纷、合同纠纷、侵权、劳动纠纷
律师简介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履历
张龙律师,外科学医学硕士,国内稀缺兼具三甲医院临床医师经验与医法复合专业能力的医疗纠纷专项律师。
执业前曾任职西安市三甲医院临床医师,深谙临床诊疗流程、手术规范、医患沟通与医院内部管理体系;后深耕医事法律领域,曾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全国法医干部培训中心第 42 期法医干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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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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