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上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判定为负医疗事故完全责任。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完全责任的认定为需要满足五个条件: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必须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存在举证责任问题的,鉴定专家可以推定医疗事故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在根据举证责任认定的医疗事故中,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一定推定为“完全责任”,而不可能是其他责任种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等。
医疗过错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完全责任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赔偿: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