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存在举证责任问题的,鉴定专家可以推定医疗事故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在根据举证责任认定的医疗事故中,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一定推定为“完全责任”,而不可能是其他责任种类。
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判定为负医疗事故完全责任。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完全责任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赔偿: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上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上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等。
①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②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③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